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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采矿权 退出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25-00942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25〕13号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开日期 2025-03-09 11:00:52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采矿权 退出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采矿权退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3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采矿权退出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不参与整合的非煤矿山采矿权退出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确定的非煤采矿权退出名单,扎实做好未参与非煤矿山关闭、矿业权补偿退出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不参与整合的非煤矿山企业在本年度内退出、稳得住经得起考验,平稳有序完成本年度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采矿权退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各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开展未参与非煤整合矿业权退出补偿及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退出矿山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责任主体。

  (二)坚持多措并举、有序退出。对未参与非煤矿业权整合和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评估补偿,补偿机制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三)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做好退出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做好属地管理,统一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完成退出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若矿山企业拒不履行治理责任,由各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开展治理工作,治理费用在补偿款中或恢复基金扣除。对补偿款或者基金不足以抵扣治理费用的依法追缴,直至启动公益诉讼,将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异常管理名录。

  三、具体工作

  (一)依法评估,合理补偿。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企业矿山建设有关投入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合理确定补偿金额。矿业权人缴纳的出让收益扣除已开采资源出让收益部分,剩余资源储量,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1.退出矿山只有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符合闭坑条件的,应编制闭坑报告,并经评审备案后确定剩余矿产资源储量。

  2.不符合闭坑条件的,其剩余矿产资源储量依据最新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及各年度的矿产资源储量年报核算,经市、两级自然资源审核无误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超过五年的,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1858规定,需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查剩余资源储量,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后,报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责任部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25630日前

  (二)全面梳理清查,有序开展退出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参与非煤矿山整合工作的14家企业的固定资产及相关矿山建设、采矿权管理等投入进行核实、评估,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负面清单,为合法合理补偿做好前期调研充分与企业协商沟通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退出补偿协议,依法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和采矿权注销工作。退出补偿包括矿山企业相关报告编制和生产所需固定资产投入等。由属地政府组织实施退出矿山投入评估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要求评估退出矿山投入,并出具评估报告,经财政、审计、纪检、生态环境、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通过后,与矿业权人协商,签订退出补偿协议。矿业权人在尽到缴税和履行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并通过验收后,予以补偿。

  责任部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5731日前

  (三)调查核实,依法关闭。对退出企业,各区人民政府要委托专业部门对矿山企业历年开采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批准占用储量已经动用消耗储量截至目前采出矿石量;查清批准的开采范围,实际形成的开采范围。通过数据和空间位置比对,核实矿山企业实际开发利用情况,对超出批准开采范围和可采储量的以及实际上已经储量枯竭的,要责令依法履行闭坑手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部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25731日前

  (四)完成采矿权注销。各区人民政府对矿业权退出企业建立台账,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退出矿业权人(受补偿人)签订补偿退出协议后,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修复。自然资源对完成地质环境治理的矿山企业,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注销公告,开展矿业权注销工作。

  责任部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海南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2512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所辖未参与非煤整合矿业权退出补偿及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退出工作严格按照任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期完成未参与非煤整合矿业权退出补偿及地质环境修复工作任务。

  (二)严控风险隐患。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采矿权退出工作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应对,加强舆论引导和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工作纪律矿业权退出工作事关多方利益,参与矿业权退出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保密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全市参与非煤矿山整合企业统计表

  

  附件

  

  全市参与非煤矿山整合企业统计表

  序号

  矿山名称

  矿种

  整合前核定

  产能(万吨)

  截至2024

  保有储量

  (万吨)

  备注

  1

  坤宇骆驼山铁矿

  铁矿

  6

  

  

  2

  光彩事业巨丰矿业公司石灰石矿

  石灰石

  70

  635.1

  

  3

  乌海市海勃湾区长宏石灰石矿

  石灰石

  1

  72.31

  

  4

  郭永宏石灰石矿(划定)

  石灰石

  

  

  

  5

  查干铁矿

  铁矿

  30

  32

  

  6

  海勃湾龚纪蒙采石厂

  砂岩

  4

  25.04

  

  7

  公乌素北砂砾石矿

  建筑用砂

  6

  76.77

  

  8

  乌海市蓝星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矿山

  石英砂

  4.1

  405.61

  

  9

  海南区巴音陶亥乡鑫隆石英砂矿

  石英砂

  9

  93.4

  

  10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机井石膏矿

  石膏

  10

  103.27

  

  11

  乌海市海南区金祥石膏矿

  石膏

  10

  144.12

  

  12

  乌海市鑫贵峰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

  石灰石

  45

  290

  

  13

  乌海市鼎力钙业公司老石旦北矿

  石灰石

  70

  809.72

  

  14

  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北砂砾石矿

  砂砾石矿

  6

  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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