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 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5-00943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发〔2025〕2号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5-03-09 11:22: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2025年度非煤矿山资源
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乌海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1〕464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乌海政发〔2022〕33号)精神,结合近年来形势的发展、上级政策的调整和实践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具体措施,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优化非煤矿山资源布局,调整非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解决非煤采矿权设置“多、小、散”问题,实现非煤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为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绿色矿山建设夯实基础。结合2024年度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实际,本次整合对象由尚未完成采矿权整合、补偿退出、闭坑退出的35个在期有效非煤采矿权组成,其中石灰石矿24个、铁矿3个、石膏矿2个、耐火粘土矿1个、石英砂矿2个、砂石矿2个、采石场1个。
通过整合,将35个非煤采矿权整合为11个(12个非煤矿山整合为6个;单独保留5个;移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管理3个;依法关闭退出14个;参与煤矿整合1个)。
二、基本原则
(一)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各区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调研,并与整合对象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在签订整合协议、转让协议、退出补偿协议和注销申请的前提下,确定整合方式。要保证整合确定的目标任务能够落地落实。
(二)依法推进、保障权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依法依规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和部分非煤矿山退出矿业权市场工作,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灵活把握,适度调整。整合过程中,要坚持以在期有效采矿权为整合主体,以往存在退出补偿、置换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原则上不作为整合主体纳入本次整合,后续如其符合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采矿权设置数量和要求,可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适时调整整合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解决遗留问题纳入整合。
(四)坚持绿色发展。保留矿山和整合后新建矿山要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时开展建设,并纳入本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责任目标。
(五)规范用地管理。各区人民政府要将采矿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非煤矿山用地实际情况,推进矿山合法用地整改,加快矿山开采涉林涉草手续办理,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三、整合工作具体任务和安排
(一)2024年度整合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3〕14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修订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3〕23号)要求,全市42个非煤矿山,参与整合23个,单独保留2个,关闭17个,目前尚有35个采矿权,减少7个采矿权。
(二)本次整合区确定
1. 1号整合区(千里山石灰石整合区):由千峰石灰石矿、洪哲石灰石矿(已关闭)及空白区资源进行整合。已按整合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
2. 2号整合区(卡布其石灰石整合区):由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乌海矿业公司石灰石矿、凯嵘石灰石矿进行整合。
3. 3号整合区(西水石灰石整合区):由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石灰石矿、内蒙古西卓子山哈图克乌素水泥灰岩矿(已关闭)进行整合。已按整合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
4. 4号整合区(西来峰石灰石整合区):由乌海市海南区福祥化工材料厂石灰石矿、乌海市金丰矿业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振兴石灰石矿(三权不变)及空白区资源进行整合。已按整合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
5. 5号整合区(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矿区):由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业公司石灰石矿与乌海市大漠石灰石矿、乌海蒙西水泥公司石灰石矿进行整合。
6. 6号整合区(呼珠不沁希勒矿石灰石矿区):由海南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区块、乌海市昌瑞工贸公司石灰石矿、海南区海西朱卫军石灰石矿、乌海市东兴矿业公司石灰石矿、乌海市荣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进行整合。
(三)时间进度要求
本轮整合工作总体时间进度安排为2025年底前完成,其中整合区内矿山企业转让工作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区颁发采矿许可证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整合区颁发安全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要件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对整合期间矿山企业的管控要求
1.本次整合以采矿权整合为主,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不得增扩储量。整合后边角资源及周边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区域,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后有偿出让。
2.生产矿山严格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恢复”原则进行生产,矿山企业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年度治理计划,有序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并按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各区确定关闭退出的矿山,要制定退出方案,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采矿权注销。
(二)对整合重组矿山的要求
1.整合重组矿山需达到“三个符合”,即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乌海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2.整合重组矿山必须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处置。
3.整合重组矿山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三)其他要求
市、区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矿山企业生产阶段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强化监管服务职责,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矿山、智能工厂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3年12月29日由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乌海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方案(修订版)》(乌海政发〔2023〕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乌海市非煤矿山整合工作中保留、整合矿山明细表
2.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
附件1
乌海市非煤矿山整合工作中保留、整合矿山明细表
序号 | 行政区 | 类型 | 矿山名称 | 矿种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保有储量 (万吨) | 备注 |
1 | 海勃湾区 | 保留 | 海勃湾区千里山 阿拉坦图磁铁矿 | 铁矿 | 30 | 4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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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润德砂砾石矿 | 砂砾石矿 | 28 | 17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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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南区 | 内蒙古宜化化工公司 矿山事业部 | 石灰石 | 150 | 48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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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海市海南区石峡谷南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 | 石灰石 | 300 | 13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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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海市錦宇矿业公司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95 | 6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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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勃湾区 | 参与煤炭资源整合 | 海美斯耐火粘土矿 | 耐火粘土 | 10 | 7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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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 | 类型 | 矿山名称 | 矿种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保有储量 (万吨) | 备注 |
7 | 海勃湾区 | 整合 | 万晨能源千峰水泥 分公司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150 | 8737.62 | 千里山石灰石整合区 |
8 | 乌海市洪哲矿业公司 石灰石矿(已关闭) | 石灰石 | 0.8 | 118 | |||
9 | 整合 |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乌海矿业公司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200 | 5171.82 | 卡布其石灰石整合区 | |
10 | 凯嵘石灰石矿(持有矿区 范围划定批复) | 石灰石 | 5 | — | |||
11 | 海南区 | 整合 | 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 水泥集团总公司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70 | 4086 |
西水石灰石 整合区 |
12 | 整合 | 内蒙古自治区西卓子山哈图克乌素水泥灰岩矿 (已关闭) | 石灰石 | 70 | 57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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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 类型 | 矿山名称 | 矿种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保有储量 (万吨) | 备注 | |
13 | 海南区 | 整合 | 乌海市海南区福祥化工 材料厂 | 石灰石 | 70 | 951.67 | 西来峰石灰石整合区 |
14 | 乌海市金丰矿业公司 石灰岩矿(已关闭) | 石灰石 | 12 | 59.46 | |||
15 | 整合 | 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产 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300 | 22000 | 呼珠不沁希勒中石灰石 整合区 | |
16 | 乌海蒙西水泥公司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32 | 6057.76 | |||
17 | 乌海市大漠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10 | 33.52 | |||
18 |
整合
| 海南呼珠不沁希勒 石灰石区块 | 石灰石 | 300 | 3606.98 | 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 整合区 | |
序号 | 行政区 | 类型 | 矿山名称 | 矿种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保有储量 (万吨) | 备注 |
19 | 海南区 | 整合 | 乌海市昌瑞工贸公司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6 | 1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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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海南区海西朱卫军 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5 | 11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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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乌海市东兴矿业公司 石灰岩矿 | 石灰石 | 5 | 17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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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乌海市荣泰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10 | 5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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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移交鄂尔多斯矿山 | 乌海市海南区白文俊 铁矿 | 铁矿、石灰石 | 90 | 铁矿:76.31 石灰石:383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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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移交鄂尔多斯市整合 | 乌海海南区兴达李飞仁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10 | 193.3 | 已移交 | |
25 | 黑龙贵石灰石矿 | 石灰石 | 10 | 183.79 | 已移交 |
附件2
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
各区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已制定的非煤矿山退出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成相关部门对退出的矿山企业开展补偿工作和相关证照注销手续。负责督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单位,于6月前完成退出矿山固定资产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要求,开展退出补偿工作。
市委政法委: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对相关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备案。责任主体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或委托乌海市备案合格的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后,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
市财政局:负责退出矿山企业的已缴剩余价款的返还工作。保障资源整合工作业务经费。
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督促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对尚未完成整合的5号、6号整合区加快推进整合,确保按时完成。协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林草局,争取占林占草手续办理的政策支持,督促矿山企业尽快办理占林占草及矿山用地手续。督促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各区人民政府上报的注销文件,依法发布注销公告,并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审批权限对矿山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审批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矿山企业编制消防专篇,并获得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职能权限对矿山企业编制的职业卫生专篇开展审核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审批权限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批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注销采矿证的矿山企业按管理权限报自治区矿山局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矿山营业执照。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按照审批层级管理规定,对在本级审批范围内的矿山企业申请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开展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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